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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原省委旧址

来源:《新乡红色记忆》 浏览:330 时间:2024/11/28 分享:

位于新乡市和平路中段的卫河北岸,坐北朝南,东临市黄河宾馆,南临卫河,西至和平路,北临荣校路。

中共平原省委旧址现存5组完整建筑:1座主楼、4座辅楼。主楼为当时省委首长办公楼及省委办公厅所在地。4座辅楼,分别为平原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统战部办公楼。4座辅楼结构、形式相同,平面布局呈“凸”形,每座占地面积597.77平方米,建筑面积814.51平方米。除中间主体及楼梯间为两层外,其余均为单层,除楼梯间两侧房子为平屋面,其余均为坡屋面。屋面瓦为机制波形瓦,外墙为青砖清水墙,属于典型20世纪50年代仿苏式建筑风格。该建筑群始建于1949年,占地3.1万平方米。1949年5月,华北全境解放,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宣布平原省建立,省会设在新乡市。8月20日,中共平原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在新乡正式成立。随后,建造了省委5座办公楼等设施。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12月底,中共平原省委的工作结束。平原省撤销后,新乡市豫北宾馆和市委党校将省委旧址用作办公房。该建筑群作为原平原省时期遗存在新乡的唯一一处代表性建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002年6月,新乡市政府将豫北宾馆占用的部分省委旧址划归市博物馆管理,并投资300多万元,对旧址进行整修。2004年10月,中共平原省委旧址被新乡市委宣传部公布为新乡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6年6月8日,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旧址内设有“平原省简史”展览室,用丰富的图片和翔实的文字资料介绍平原省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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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省委旧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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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省委旧址全景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