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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史志馆展厅公众参观须知

来源:新乡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 浏览:447 时间:2025/3/10 分享:

一、参观预约办法

1.展厅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9:00—11:00

下午3:30—5:30

冬季  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开放结束时间之前半小时停止入馆。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

2.接待对象: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高校、中小学等团体以及市民群众自发组织的10人以上(含10人)团体。

3.采取电话预约制(至少提前一天预约),预约电话:0373-3076896,13849387741,15090468456。

4.预约成功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高校、中小学等团体须持由本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市民观众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在预约时段到馆参观,错过预约时段将谢绝入馆。

5.儿童须由家长使用儿童身份证号登记入场参观。

二、参观注意事项

1.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将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宗教宣传品以及商业印刷品、行业宣传品、旗帜标语(党旗国旗军旗团旗除外)带入场馆。

2.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和健康监测,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器械等危险品及宠物、液体饮料、大型箱包、大型专业摄影摄像设备带入馆内。

3.严格按照预约的原则对外开放,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谢绝到馆参观。

4、酗酒者、吸毒者、衣履不整者(袒胸赤膊、穿拖鞋等)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儿童、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者须由成年人陪同参观。

5.展厅内禁止私自拍照、摄像、直播。

6.在场馆内进行讲学、调查、摄录、演讲、表演、团建等活动,请提前向馆方申请,依照规定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非馆方工作人员禁止在展区内讲解展览内容。

7.请观众不要使用馆内电源。

8.请使用文明用语,请勿大声喧哗、奔跑、追逐、打闹、躺卧,并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以免影响他人参观。

9.严禁攀爬、触摸沙盘、展品及浮雕;请爱护并正确使用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请勿丢弃杂物、随地吐痰、乱刻乱画,进入单位大门所有区域禁止吸烟。展厅内请勿饮食。

11.馆内谢绝使用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便携小推车、户外露营手推车、折叠购物车、儿童滑板车、轮滑鞋、滑板等。推行轮椅、儿童推车等请使用直梯上下楼。

12.如遇馆内重大或临时性活动,请遵从馆方通知安排。13.如遇各类突发事件,请服从馆方工作人员指挥。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三、便民服务

1.应急处置

如果您在参观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或意外受伤,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若情况紧急,工作人员将尽快联系急救,送您到距离最近的正规医院进行处理。如遇突发情况,请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疏散标识快速有序的撤离至安全区域。

2.饮水处

馆外观众休息区提供免费饮用水。

3.讲解服务

对20人以上参观团体,如有需要,可提供免费讲解服务。除此以外,不提供讲解服务。